构建可协调的国际合作来共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这需要各国间对彼此在温室气体的监管和减排上充满信心。需要依靠政府部门将能源和环保的信息向公众公开。2008年5月,中国政府在促进环境保护的信息公开上迈进了关键的一步——出台了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条例和环保部信息公开办法,这是第一次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公开污染数据。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共同发布了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指数体系,并在国家发布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一年,对全国重点污染城市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系统性的PITI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