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司法手段推进环境保护---环保法庭与环境公益诉讼:现状、问题与建议

2011年03月

近年来,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机关在解决环境问题方面的作用,全国许多地方纷纷设立了专门审理环境案件的环保法庭、环保审判庭或环保合议庭等审判机构,受理并审结了一些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有力地促成了各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但是环保法庭也遇到很多困难和挑战。及时总结各地环保法庭的经验教训,发掘其在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的经验,将对我国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提供第一手的实践经验,并将更有利于发挥司法机关在维护环境权益、惩治环境违法和督促行政执法方面的独特功能。

基于此,中华环保联合会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联合成立了课题组,从2010年9月至10月先后走访了湖北省高级法院、武汉海事法院、云南省高级法院、昆明市中级法院、无锡市中级法院和漳州市中级法院,通过座谈会和访谈等形式就环保法庭及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状况、问题及发展建议等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本项目试图以环保法庭为切入点,通过对环保法庭的现状和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索在我国进一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结合国外司法实践和我国的实际情况,为全面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的开展,特别是推动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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