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年度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报告

2010年01月

2009 年是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实施的第二个年头。在2008 年度首次污染源信息公开PITI 指数评价的基础上,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对113 个城市的环境信息公开状况进行了第二次评价。

同时,2009-2010 年度的PITI 评价意在识别更多的良好实践,促进各评价城市取长补短,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基于这一评价目的,我们在此次评价中着重进行了横向的对比,在省内各城市之间、所有省会城市之间、直辖市之间、全国各个大区之间进行研究。这样的对照组分析,更有利于相邻和发展条件类似的城市相互借鉴。评价结果显示,2009-2010 年度,中国113个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水平总体上继续提升,部分城市的公开状况明显改进。但环境信息公开的进展还不均衡,呈现出一定的分化趋势。日常监管信息公布依然虚弱,企业级排放数据的公开依然明显缺失。出现了一批创新的公开方式,同时部分城市开始就环境管理与NGO 展开互动,这些都为环境信息公开的推进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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