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工作组的第五次报告在上周五,2013年9月27号,正式对外发表。这是全世界几千名科学家自2008年连续工作五年并且在前 四次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气侯变化的问题提供科学的研究和决策依据。1000多页的第五次IPCC报告必将对今后的气候变化谈判和各国的减排行动产生重 大的影响。德班会议以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大会(UNFCCC)的谈判进入了一个停滞的状态,谈判的各个领域的进展非常缓慢。依照《加强德班平台》的要 求,2015年要实现两个工作流程,在2015年要提高2020年前的减排雄心和达到一个新的国际条约。由于世界经济衰退,各国政府将刺激经济复苏作为主 要目标,气候变化的问题被放置在比较次要的地位。IPCC第五次报告明确的指出,气候变化极可能是(可能性大于95%以上)由于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所造成 的。从1990年第一次IPCC报告到第五次报告,气候变化的可能性从60%一直上升到目前的95%以上,反映了气候变化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人们必须 要行动起来,采取经济、政治、技术、资金和全民行动来进行减排,应对人类生存的严峻的挑战。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CO2排放的国家。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中国2020年排放量将会占到全世界排放总量的28%以上,中国的减排战略和行动对国际气候变化 谈判和行动都是极其重要的。依据IPCC第五次报告和《德班平台》的两个流程,中国应该更加主动积极的采取行动,不仅在国际谈判的舞台上,更要在国内实际 的减排行动上,发挥领导者的角色和作用。
第一,提高2020年前减排雄心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大会上向全世界庄严承诺,中国在2020年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碳强度要下降40%到45%。温家宝总理进一步指 出,中国不仅要努力完成目标而且要做的更好。针对目前气候变化谈判的严峻形势,尤其是发达国家迟迟没有对其在2020年的减排目标上提高减排的雄心。中国 应该把自己的碳强度下降目标提到上限,也就是45%。这也与温家宝总理提出的要做得更好的表态相一致。中国在“十一五”计划中,碳强度的目标完成了 20%,在“十二五”期间要下降17%,在“十三五”上,碳强度目标如果定在到18%以上,就能够完成碳强度下降45%的目标上限。这种做法可以进一步促 进国际上其他国家提高自己的减排雄心。中国在“十二五”计划的目标实施上,前两年的节能和减排目标都完成的不理想。后三年的减排任务更重。因此政府、企 业、社会组织和公众都应该进一步加强减排的行动,首先要坚决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的目标。
在碳强度减排的目标相应的提高方面,我们也要继续的进一步加强节能和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中国节能形势依然严峻,节能是中国能源发展和可持续经济发展 的核心。经济转型和发展模式转变要进一步加强,这对节能会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从中国中长期来看,要进一步加强在节能技术上的研发和推广。中国 的节能潜力依然十分巨大。在中国的经济结构转型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和工业节能依然是重要的目标。要制定出更详细的计划加以落实。可再 生能源的发展潜力很大。中国政府提高了2015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尤其是风能和太阳能的发展目标。按照中国风能和太阳能的制造潜力讲,进一步提高可再 生能源的目标仍然是现实可行的。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很快,成本下降显著,再加上目前在太阳能和风能上强调集中开发和分布式开发并重,促进了分布式可 再生能源的蓬勃发展。但在各个地区,发展依然不平衡。许多商业客户和公众,都对可再生能源感兴趣,许多人希望能够装上太阳能电池板,但却找不到电池板的供 应商和服务商,这是我们目前太阳能发电的一块短板。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如果能够调动广大工业客户、商业客户和民众客户的积极性,潜力非常巨大。
国务院最近颁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文件,提出了在史上最严格的应对空气污染的行动计划和措施。这些措施的具体实施,能显著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在 应对气候变化中,我们经常讲到“协同效应”,也就是说在应减少CO2排放、应对环境污染和保护公众健康方面,其效果是共同的和一致的,会带来多重的正面效 益。由于公众对空气污染的关注,各种应对污染措施和技术,以及政府在应对空气污染方面所采取的力度,都会产生比较大的效果。在减少空气污染中,不仅要加强 节能和利用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对煤炭的限制也提到了日程上来。从目前来看,北京、天津、河北、山东、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和地区到2017年要对煤炭消费 总量进行控制和下降。在环保部公布的“三区十群”计划中,这些地区中的城市,都会进一步消减煤炭的消费。煤炭是我国主要能源,是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也 是污染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因此把煤炭消费量降下来,减少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以及采取更多的清洁的替代能源,加强煤炭的清洁化和高效化的利用,都会很 明显的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目前我们要认真地快速地应对空气污染,充分利用政府政策的力度,实施煤炭中、长期的消费总量控制,力争在2020年前达到煤炭消 费量的转折点。
中国许多研究机构对碳税都做了多年的研究,提出了不少可行的实施方案。有关部委正在认真地考虑碳税的实施方案。财政部、发改委和环保部是实施碳税的主要政 府部门。不同研究表明,碳税的征收,不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的影响。在中长期上,还会产生很好的作用。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处于下行的阶段,要 考虑到能源生产企业,尤其是煤炭企业的生产状况,要研究好各种方案。碳税会对煤炭的生产和消费会造成大较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要对煤炭企业一些不合理的 税收要进行减免或取消,从整个税收的水平上,使企业感觉到实施碳税以后不会增加他们的税赋负担。在征收碳税之前,要先考虑对资源税的征收。资源税从价征收 的研究和实施的试点经验来看,是可行的。要协调碳税和资源税的征收,发挥税种的正面作用,使某些部门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利用煤炭比较多的行业,比如发电、冶金、建筑材料、煤化工等企业应该考虑其承受程度,采取一些措施和政策减少这些影响。碳税一般来讲应该在消费端征收,产 生的效果会比较好,对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会起到抑制的作用。但是消费端的实施由于消费者面大量广,实施的成本会较高些。在供应端征收碳税,实施的成本较 低,但效果会差一些。但无论如何,实施碳税在成本和征收环节上,都会比其他的税种要容易些。现在碳税的决策部门应该统一认识,碳税是环境税的一种,但是可 以在环境税中单列,对碳税的征收范围要有明确的严格的规定,税收主要用于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用途要规定的十分清楚。
HFC是一种能够减少臭氧层的破坏,但它也是一种温室气体。按照预测,HFC的增长很快。到2050年,如果不加限制的话,就有可能占到温室气体效应中的 20%,相当于900亿吨等效CO2。习近平主席和奥巴马总统今年夏天在加州的非正式会晤,把替代HFC作为两国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行动方案。因此我 们应该积极地落实两国元首的协议,做好各种计划和措施,逐步地较快地替代HFC。目前的替代工质和技术来讲都是可以获得和成熟的。在《蒙特利尔条约》的谈 判以及在UNFCCC的谈判中,都应该利用这种机制,争取在资金和技术上得到发达国家的援助,推动国内HFC的替代。要制定一套比较现实可行的计划,鼓励 中国HFC的生产企业减少和替代HFC。
现在应该建立落实两国首脑协议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在国际谈判中的协调,在国内要制定取代HFC的步骤和可行性,尽量减少替代HFC所产生的成 本和负面影响。中国是HFC的主要生产国,美国是HFC的主要消费国,两国加强合作逐步替代HFC,在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雄心上,也会产生很好的影响和效 果。
第二,《德班平台》要求在2015年通过一个在2020年以后实施的、新的、有约束力的《气候变化条约》。尽可能避免IPCC第五次报告中所指出那样的情 景,即本世纪末全球气温将上升到0.3到4.8摄氏度。在这第二流程的谈判过程中,中国的作用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中国应积极发挥主导和领导者的角色。在谈判过程中,2013年11月11号后要在波兰华沙举办第1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缔约会议。目前的谈判处于停滞和 不受重视的状态,需要有新的动力来推动气候变化谈判。美国奥巴马总统在第二任期内,承诺要进一步推动气候变化谈判,再加上美国的经济复苏的苗头已现,非常 规油气资源的开发也助于美国克服依赖国外高成本的能源供应。因此奥巴马在第二任期会采取较为积极的态度。欧盟主观上仍然在推动气候变化谈判,但内部分歧难 以弥合,经济下滑阴霾仍未驱散,欧盟力不从心。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中国既是碳排放大国,受到了普遍的关注。中国是第二大经济体,已具备一些力量和技术来 积极的应对气候变化。因此在气候谈判中,中国应该改变原先不当头的角色,积极的扮演更主动更有进取心的角色。
中国应该提出自己的新的气候变化谈判方案,主动地引导气候变化谈判和讨论,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并且与发达国家一起,平衡妥协,取得一个新的《气候变化 条约》。按照德班平台的要求,2015年要到达新的《气候变化条约》,时间紧,任务重。从目前来看,有的国家特别是有些发达国家,提出了自己新的《气候变 化条约》的框架和内容。对中国来说,我们应该维护《气候变化公约》中的基本原则,与各方一起克服分歧,缩小差距,取得共识,达到共赢的目的。在谈判中,中 国以往经常是对其他的国家提出的方案,进行被动性的评论,处于一种守势。中国应该发挥自己国家研究单位的力量以及其他有关的国际团体和NGO一起,谋划出 自己的方案,把中国对气候变化的认识、设想、方针和目标能够清晰的表达出来。在国际的场合,我们不仅要用国际上通行的语言和方式来诠释自己的立场,更重要 的是,要用我们东方的哲学、文明以及世界观,来解释和引导世界。现在情况变了,中国应该积极的提出方案,主动地引导气侯谈判。中国关于新的《气候变化条 约》的方案,会与其他国家提出的方案进行相互比较、互相补充和采纳,综合所有缔约方的意见,才能使新的《气候变化公约》有广泛的共识的基础。
世界各国对中国低碳发展的路径以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行动方案极感兴趣。集中的说,气候谈判各方都希望了解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路径上,什么时候 CO2排放能够达到峰值,在新的《气候变化条约》中,中国会设立什么样的目标。例如在新的《气候变化条约》中,中国承诺在2025年或2030年可能会达 到什么水平的排放量,排放峰值在哪一年。中国的排放路径如果明确,全世界的总排放量能够取得量化的排放水平,全世界相应地会做出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 例如在《京都议定书》中,规定“附件一”国家在执行《京都议定书》时,比1990年的排放水平要下降多少,这样就有一个量化可比较的标准,既可以推动“附 件一”国家承诺更高的目标,同时也为发展中国家对“附件一”国家是否能够完成承诺进行评论、督促和监督等。
要进一步培育碳总量控制和交易市场。在2020年以后,中国计划建立统一的全国性的碳总量控制和交易市场。目前中国正在五市两省开展了碳交易市场的研究和 运作。从目前发展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做好了碳交易市场的准备和启动。有的省也已经做好了省级碳市场的启动工作,发展的势头还是健康和有效的。我 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低碳市场的试点工作可以为全国的碳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借鉴作用和发展的基础。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既不要对试点工作期望过 高,也不要遇到困难就气馁。低碳试点可能会成功,也有可能会失败,这些都是很正常的,这种成功失败的可能性为50比50。成功的经验固然可喜,提供了下一 步工作的基础。但是,失败的经验更能给我们以深刻的教训,改正错误,使今后的工作做的更扎实,走的更稳妥。目前欧盟的碳市场处于在低迷和悲观的状态,澳大 利亚新一届政府准备取消上一届政府所制定的碳税,碳市场也可能解散。在新的《气候变化条约》中,是否继续要推广以市场为机制的减排手段,是值得讨论和磋商 的。中国的经验告诉我们,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有许多缺陷和问题不能得到解决。政府的行政手段再加上有效的市场机制,这才能为减排提供更有实 质性的解决方案。因此做好中国碳市场的发展,也为新的《气候变化条约》提供更多深刻的经验教训。
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中,减缓和适应应该并重。IPCC第五次报告中指出,近130年来,全球的平均气温上升了0.85度左右,中国也是受到气候变化影响很 大的脆弱性的国家之一,气候变化对土地、农业、森林、渔牧业以及公众的身体健康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中国政府目前把很多资源,包括行政资源、技术资金资源 等投入减缓的行动和方案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与此相比,在适应的问题上投入的资金和关注的程度较少。举例来说,中国正在面临着新一轮的城市化浪潮。 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大家都很关注城市的交通、建筑和工业的减缓,开发和实施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和手段,取得了很明显的进展。但在城市的发展中,我们却忽略 了适应性的问题。IPCC第五次报告指出,气候变化已使海平面上升了十几厘米,到本世纪末,海平面可能上升26-82厘米。海平面的上升对沿海的城市的影 响不可轻视。目前除了上海和深圳少数几个城市有对适应做出区域规划和生态红线以外,大多数城市都没有做出适应的规划和措施。在城市中,逢雨必涝和逢旱无水 的问题反映了我们城市中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在应对自然灾害和人为的破坏,比如像SARS和禽流感等,我们都没有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在消除热岛效应、增 加植被、广种树木等方面也仍然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土地变更也增加了城市的CO2排放量。在农村适应的问题就更严重。因此在我们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各种 渔牧业资源问题上,都需要进一步的开展适应问题的研究和制订适应问题的方案和解决措施。
建立南南低碳发展气候合作基金。中国目前是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已经具有初步的经济能力,对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从历史上看,许多 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海外援助资金(ODA),对发展中国家开展了一些援助性的工作和帮助,尽管这些海外援助资金带有不同的目的和限制性的要求,但在推动发展 中国家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方面也起到了一些正面的作用。在联合国气候变化的谈判上,发达国家按照谈判中所做的承诺,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比如在2010 年到2012年的每年100亿快速启动资金中,也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在承担他们的历史责任的问题上,对发展中国家的减缓适应和能力建设上提供了帮助。中国建 立南南低碳发展合作基金,并不是《气候变化公约》所规定的,而是对发达国家目前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的问题上迟疑不决和失信做出批评,敦促他们更好的履 行自己的承诺。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通过南南低碳发展合作基金,我们也可以更好的满足发展中国家迫切的需要以及在具体的项目上提供支持,表示出中国在经济 发展的同时,也愿意带动发展中国家共同走可持续发展的繁荣道路。这不仅仅是在气候变化的谈判中,我们需要团结的力量,同时也展现了中国新的精神面貌。南南 低碳发展合作基金可由第三方来管理运作,按照国际通行的办法来管理和使用基金。南南低碳发展合作基金也同时支持中国的社会组织和NGO团体走向世界,更好 的展现和播扬东方的文明、文化和价值观,与其他的国家一起加强共同行动来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经济。
在IPCC第五次报告的发表之时,在国际的媒体上,也有许多科学家发表了不同的观点。在IPCC的报告中也指出,近年来温度上升的趋势有放缓的迹象。这些 也都是根据目前的科学数据所做出来的一种判断,但总体上升的趋势并没有改变。我们应该清醒并且明确地指出,在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上,允许科学家对气候变化 有质疑,并通过相应的科学研究来做出推论和判断。这种科学的研究可以推动气候变化的发展。从IPCC第一次报告到现在第五次报告,科学界质疑的声音一直不 断,提出各种反驳的声音。但是科学的研究却更多更扎实的证明,气候变化是一个极有可能由人类活动产生的事实。今后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能够继续证明这一点。 在科学界允许争论,允许怀疑,这是科学发展的基本动力。应当把科学界的争论和政策制定者的疑虑要相互区别开来。IPCC第五次报告为国际气候谈判奠定了科 学的基础和依据。我们对科学界发展的规律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要有人提出反驳,就认为气候变化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这样的做法显然是不全面的。对于政策制定者采用这种态度来拖延和否定气候变化谈判,那是应该受到批评和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