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会议之谜

2012-08-30 作者: 杨富强

在今年年初的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的议事日程安排上,并没有安排曼谷会议。在今年五月份的波恩会议上,决定在今年年底直通在卡塔尔多哈会议上召开的 cop18会议。曼谷会议没有列入议程的主要原因是,在世界金融危机的打击下,各国经济不景气。召开曼谷会议需要约440万欧元,联合国资金匮乏,无力举 办曼谷会议。波恩会议以后经过协商,卡塔尔决定出资一半,另一半费用由欧盟、挪威、德国、日本、英国和瑞典共同承担。

8月底的曼谷,又潮又热,时晴时雨,晴朗的天空瞬间就会下起瓢泼大雨。我今天一大早步行赶到大会注册时,全身冒热汗。注册处没有我的名单,更使我急得汗流浃背。我只好在会场外做一些准备工作,充当记者的角色,从各方面搜集资料,向大家做第一天的报道。

曼谷会议是非正式的附加会议,从8月30日至9月5日在曼谷召开。这次参会人员少,会议冷清。在曼谷会议上是“三轨”并行,即《京都议定书》、《长期合作 行动》和《德班平台》的三个工作组会议并行召开。在政府谈判会议外还举行一系列的研讨会,讨论如何在现有的各国允诺的减排基础上,提高减排目标。《京都议 定书》工作组讨论第二期的减排目标和实施;《长期合作行动》工作组继续讨论未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计划;最引人关注的会议是《德班平台》,主要讨论今后的工作 计划。大家都在猜测曼谷会议有何进展,曼谷会议向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谜语,谜底只有在会议结束后,甚至到多哈会议才能得出。曼谷会议之谜是什么呢?

第一,《京都议定书》第二期能不能推行?有没有较高的减排目标?在德班会议上,欧盟与小岛国联盟和贫穷发展中国家联手,推动德班会议的发展。在德班会议的 决议中,在2015年达成新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变化条约,并在2020年开始实施。新的条约的主要内容是,所有排放的国家都应该减排,尤其是那些主要排 放的国家,无论是发展中或者是发达国家都应该积极做出减排的方案。但在今年年底,《京都议定书》第一期已经到期,第二期从明年开始实施。从目前来看,第二 期只有欧盟和少数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做出承诺,大多数附件一国家不承认有《京都议定书》第二期。即使是澳大利亚在野党声明如果在他们上台 以后,不会反对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期作出承诺,给现有的执政党施加压力。不过这些也仅仅是说说而已,没有确定的政治意愿。现在看来欧盟只能单独干,在第 二期做什么承诺?会不会提高20%的减排目标?都是摆在欧盟面前头疼的问题。

在德班会议上与欧盟联手的小岛国联盟和贫穷发达国家在曼谷会议上反过来推动欧盟承诺减排的高目标,催促欧盟在《京都议定书》上作出更多的努力。这真是“三 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其他附件一国家自鸣得意,“跳船”至《长期合作行动》而无付出代价。附件一国家会将曼谷《京都议定书》的谈判拖至多哈会议吗?在 多哈会议上会对《京都议定书》的消亡作出决议?曼谷会议在《京都议定书》的工作组会议上能做出什么进展呢?

第二,发达国家会在长期援助资金支持上有什么动作?援助资金是《长期合作行动》的核心议题之一。发达国家的三年的快速启动资金今年年底到期,在快速启动资 金中,90%左右的资金是原有的各种海外援助资金和项目资金,由这些现有的资金凑合而成。因此在三年的快速启动资金中很少一部分是按照谈判要求注入的新的 援助资金。2013年的资金如何筹集?如何达到2020年1000亿美元资金?发达国家会作出什么承诺?这都是很值得探讨的问题。资金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它具体表现出发达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对自己历史责任的承担,更是使发展中国家能够对发达国家的承诺表示信任和弥补分歧的重要手段。在世界经济衰退的形势 下,各发达国家自身难保,对资金的承诺又会是如何呢?绿色气候基金直到今年上个月才召开第一次会议,更无从谈起绿色气候基金的来源问题。曼谷会议的核心议 题之一,就是长期援助资金的落实问题。资金问题的讨论会有什么进展?这是曼谷会议上大家很希望了解的一个谜底。

第三,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和利益能保持一致吗?在波恩会议上,大部分的时间都消耗在关于如何推选《德班平台》会议的主席问题上,许多议题没有进行讨论。在波恩会议上突显了发展中国家在主席议题上的矛盾,这种矛盾是相当激烈的。在曼谷会议上发展中国家会加强团结吗?在今年6月的里约联合国峰会(Rio+20) 的讨论和会议文件出台的过程,再一次肯定了发展中国家在重大议题上的利益是一致的。尤其在共同带有区别的责任以及公平等原则问题上都保持了协调和一致。在 曼谷会议上发展中国家所关心的知识产权、长期援助资金、公平仍然是关注的重点。维护77+中国集团的团结,发展中国家一个声音说话也基本上再次收到关注。 在曼谷会议上发展中国家会避免出现波恩会议的状况吗?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想要拆除共同带有区别责任的这种防火墙,发展中国家将如何应对呢?

第四,在波恩会议上如何提高减排雄心的讨论会有作用吗?大家都认识到,各国允诺的减排目标相加起来,与实际要求的减排目标之间仍有相当大的差距。仅仅靠要求各国政府提高减排的目标,看来十分困难。很多国家都不希望自己提高减排的承诺,但却要求其他的国家作出更多的减排责任。尤其是发达国家,不区别各国经济 发展状况和条件,要求发展中国家作出更多的减排承诺。可以看出,仅凭政治意愿来提高减排承诺是很困难的。那么提高减排雄心有其他更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吗?在气候谈判中,企业团体、国际组织、各国的非政府组织代表、以及其他社会团体,都是推动气候变化谈判的重要力量。因此,自下而上的行动是否与自上而下的政府制定的减排目标互为有效的补充吗?如何发挥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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