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治圆桌支持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

2021年04月16日

为配合打好蓝天保卫战,NRDC的团队自2018年起在京津冀、汾渭平原地区支持政府多部门的决策者、环境法律和政策专家、学术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多元参与式圆桌研讨会,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促进沟通交流与协调协作机制,努力推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执法和治理的有效实施。 

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国际国内的气候变化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习近平主席于2020年9月在联合国作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承诺。随后召开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了相关工作部署。国际上,拜登在2021年4月的气候峰会上承诺到2030年将美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半,日本宣布了46%的新减排目标,巴西、加拿大、印度、韩国、俄罗斯等国领导人也表态,将采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减少对海外煤电融资的方式,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为加大力度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生态环境部在2021年年初印发了《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职能协同、工作协同和机制协同,加强系统治理、整体治理,以更大力度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3月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对碳达峰和碳中和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部门、行业、地方陆续宣布了各自的碳达峰和碳中和计划和路线图,碳减排目标正在紧锣密鼓转变为具体行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域,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将成为“十四五”的重要发力点。 

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碳达峰方案之际, NRDC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和中国政法大学于4月16日在太原举办了“汾渭平原大气治理与应对气候变化圆桌会”。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战略规划部主任柴麒敏、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於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等专家参会。本次圆桌会重点围绕双碳目标规划展望,能源转型发展,以降碳为抓手推进环境行政、立法、执法、司法工作,探索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工作的法律政策机制,建言献策。来自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高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检察院、科研机构、高校、行业协会、环保组织等各相关方的专家和代表在圆桌会上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通过此次会议交流,在环境法律政策实施经验基础上,汇聚了构建减污降碳法律政策机制的建议,奠定了各方在气候与环境领域的协作共治基础。 

柴麒敏表示,我们这个30年内达峰到中和的目标实际上是很紧的,煤电的平均寿命是30年,我们2035年后碳排放每年平均下降的幅度约等于英国或者德国的排放量,挑战很大。未来碳中和的工作需要更大的创新,既要加强节能和提高能效这一方面的工作,也要加快电力系统的去碳化。 

於方建议,按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理念来设计生态环境损害恢复方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恢复效果评估;研究建立损害恢复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基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生态银行等绿色金融政策,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王灿发教授表示,山西是一个煤炭大省,如果山西能够治理好,就会成为一个样板和标杆。我国已经确定了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这种情况下煤作为排放温室气体的主要能源要大量的淘汰,在这个时候就需要企业的转型,能源的转型, 包括整个社会都进行转型,才能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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