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中美之比较”发布暨环境公益诉讼研讨会

2009年07月01日


“环境公益诉讼:中美之比较”发布暨环境公益诉讼研讨会于2009年7月28日在北京好苑建国酒店召开。本次研讨会邀请了环境立法、司法及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法官、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环境律师、环保社会团体,以及其他致力于环境法律工作的人员及媒体参加,共同探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推进问题。

自从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至今,中国已经从无到有建立起了一个详尽的环境法律规范体系,然而,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不力却仍是一个尚未得到解决的顽疾。如何保证精心制定的法律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良好的遵守?国际经验表明,环境公益诉讼是一个切实有效的途径。自从1970年开始,美国联邦环境保护署和美国司法部一道,运用政府提起的民事和刑事诉讼来促进排污企业对于环境法律的遵守,公民诉讼更成为了防止企业以及政府部门违反环境法律的有力武器。通过近40年的实践,在美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环境公益诉讼程序和制度。环境公益诉讼能够协助中国实现加强环境法律实施的目标吗?美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于中国有没有借鉴意义?如果有,如何借鉴?在中国可以从那些路径来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如何进行环境公益诉讼的具体制度设计?为了回答这些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开展了深入的合作研究,现该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环境公益诉讼:中美之比较》文丛已经完成,并在2009年3月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该文丛收录的文章从不同角度对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可能模式进行了探讨,并讨论了环境审判机构设置和审理程序方面的创新设想,如以解决长江流域水污染纠纷为目标,在武汉海事法院开展水域环境公益诉讼的程序设计。另外,来自美国联邦上诉法院、资深环境执业律师、NRDC高级律师、还有一些美国顶尖法学院的法学研究人员也从不同角度对于环境公益诉讼在美国开展四十年来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介绍,以求对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希望以此书的发布为契机,邀请各界介绍我国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的最新研究和实践,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设计和推进献言献策,增进环境立法、司法、行政、学界、律师界、环保团体等环境保护从业者的相互交流,并促进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开展更为广泛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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