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设定约束性控煤目标

2017-03-01 作者: 杨富强

作者:陈炯、杨富强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11月17日获国家能源委审议通过。随后,由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的电力、水电、风电、煤层气、生物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太阳能、煤炭行业生产等一大批能源领域专项规划相继公布。 在《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共有五项能源约束性指标,其中包括煤炭消费比重5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15%,单位GDP能耗降低15%,煤电机组供电煤耗310克/kWh,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

国家“十三五”规划中还明确设立了下列与能源有关的约束性指标: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3%,二氧化硫排放减少15%,氨氮排放减少10%,氮氧化物排放减少15%,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大于80%,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18%等。上述这些环境、节能、减排指标以及森林覆盖率和地表水质量都被列为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

“十三五”能源规划首次建立了煤炭消费比重58%约束性控煤目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十三五”能源规划与以往的五年规划有所不同,第一次对煤炭消费有了强约束力,划定了煤炭消费天花板,第一次有了煤控目标。与非化石能源占比15%指标一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如果2020年全国总能耗48亿吨标煤,煤炭消费量控制在39亿吨,这与煤控项目研究中的基准情景一样。在煤控项目的煤控情景中,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45.8亿吨标煤,煤炭占比58%的目标可使煤炭消费降至37亿吨。“十三五”能源规划中提出的58%的煤炭占比,可看成是煤控的上限。另一方面,煤控项目研究中的煤控方案是2020年煤炭占比55%,煤炭消费降至35亿吨。在以往的五年规划中,节能强度指标和碳强度指标都完成的很好,且大大超过。预期煤炭消费约束指标也将会如此。

供电煤耗约束指标也是在十三五规划中首先提出。电力行业是最大的耗煤部门。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十三五”期间年均电力需求增速预计在4%左右。煤电装机容量控制峰值为9.6亿千瓦,2020年电力煤耗13.3亿吨标煤,占煤炭总消费量的53%,电力部门的绿色低碳转型极为关键。

“十三五”期间能效提高是电力煤控的重要战略措施,应达到每年实现的能效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0.6%—1%的目标。2020年前实施综合性、系统性既有煤电机组改造,十三五规划供电煤耗从2015年的316克/千瓦时左右下降到310克标煤/千瓦时。在煤控项目中,2020年的煤电机组供电煤耗可以下降到300克标煤/千瓦时。供电煤耗约束指标可以用于鼓励技术改革,提高能效,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在实施绿色低碳调度时,高效清洁的煤电机组有优先权。在这一时期盲目追求提高煤电在总煤耗中的比重,或通过煤电联营为煤炭行业脱困,或鼓励多用散煤发电都将面临企业资产搁浅等风险。另外,煤矸石和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要终止审批。

2015年煤发电装机容量约为9亿千瓦。“十二五”已批准开工的电厂项目在2015年后进入市场的容量约1.1亿至2亿千瓦,加上纳入规划的项目,总装机规模超过12亿千瓦,远超煤电控制峰值9.6亿千瓦。全国火电利用小时数由2013年的5021小时,下降到2015年的4329小时。现在应缓建,停建和取消一批煤电项目。准备进入市场的煤电机组要取代落后和小型机组(20万千瓦以下),一些30万千瓦的机组可以停运待用,使煤电总装机容量控制在9.6亿千瓦。

中国能源转型的过程中,国家首次设定了两个煤炭消费约束性指标,值得庆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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