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新助力:“一带一路”清洁电力合作

2017-11-17 作者: 杨富强

作者:杨富强、陶文娣

11月6-17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3)在德国波恩召开,这是《巴黎协定》生效后第二次缔约方会议。各国展开磋商,为落实协定提供指导方针,以期在2018年完成所有实施细则的谈判。

就在上一个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十九大)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这是对过去的总结,也是对中国今后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要求,令各界感到振奋不已。在COP23召开前夕,在特朗普开倒车退出巴黎协定的大背景下,中国的表态尤为重要。

除了提高参与全球治理能力等方面的考量外,中国态度积极的首要原因是:应对气候变化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气候变化影响全球,而中国是最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之一。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来看,中国与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的合作中,应对气候变化必定是重要内容。“一带一路”合作是中国分享近年来在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业和城市低碳发展等方面经验和技术的重要舞台。

自今年5月起,中国政府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支持并引导“一带一路”上的绿色低碳发展。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重要原则之一是“坚持绿色发展。高度重视能源发展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严格控制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各国能源绿色高效发展。”

“一带一路”电力需求旺盛, 发展清洁电力将大量减少沿线碳排放

根据“中国煤控课题”研究估算: 近年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需求增长迅速。 2006至2015年, 带路沿线各国(不含中国)电力需求总量增幅达到30%(同时GDP总量增长了35.3%。)。未来,带路国家的电力需求会保持较高的增速,2020年预测发电量比2015年将增长78%。同时,“一带一路”沿线碳减排潜力巨大。到2030年,全球发展中国家CO2总减排潜力为96亿吨,带路沿线发展中国家CO2减排潜力为38亿吨。按照带路国家电力需求,到2030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1亿千瓦,可减少CO2排放20亿吨;新增煤电装机3亿千瓦,如能采用高效煤电技术,可减少CO2排放7.2亿吨。同时,节能减排技术碳减排潜力也在10亿吨以上。

中国具备支持“一带一路”清洁电力发展的核心优势

可再生能源:长期以来,中国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应对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手段。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的报告,2009年到2015年,太阳能光伏电池组和风力涡轮机价格分别下跌约80%和30%-40%。作为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主要生产国、出口国,中国在推动风能和太阳能技术提高、成本降低上功不可没。在带路沿线国家,中国先进可得的风光技术将带来良好的气候、环境和经济效益。同时,中国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经验也将为带路国家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支持。

能效:国际能源署的研究表明,与投资可再生能源发展、甲烷减排、改革化石燃料补贴、减少低效煤炭使用这四大举措相比,提高能效对实现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贡献最为显著,几乎等于另外四项措施效果的总和。国际能源署的报告指出,中国在能效方面取得的进步对全球能效市场做出了巨大贡献。2016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43.6亿吨标煤,能耗水平比上世纪80年代降低约70%,比2000年降低30%以上。据美国能源有效经济利用理事会(ACEEE)报告,在2016年全球能效榜单中,中国排名第6位,比美国等发达国家做得还要好。中国应积极分享其能效提升的有效举措和经验,以减少带路国家的能源消耗,减少或避免兴建排放大量温室气体的火电厂。

应通过多种手段促进“一带一路”清洁电力长远发展

第一,规划先行,开展国别电力综合资源战略规划。应根据各国资源状况和生态环境承载力,依托国家政府间重要合作机制,加强生态环保政策沟通,开展国别电力综合资源战略规划(Integrated Resource Strategic Planning, IRSP)研究。IRSP是根据国家能源电力发展战略,在区域范围内将电力供应侧资源与能效电厂(efficiency power plant, EPP)等电力需求资源综合统一优化,从战略的高度,通过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合理利用供应侧与需求侧的资源,在满足未来经济发展对电力需求的前提下,使得整个规划的社会总投入最小,实现电力企业利润最大化,并在节能减排、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提供支撑。在IRSP实施中,建议参考如下原则:一是安全可靠,二是经济高效,三是低碳绿色,四是普遍服务。通过“因地制宜”的电力规划,结合资源状况,发展“低碳”电力设施,为有关国家提供更为高效节能和气候环境友好的解决方案。

第二,建立严格的电力海外投资建设行业标准。 建设项目对于生态环境(包括水、土、大气、生物多样性、包括气候等)的影响,是建设当地重点关注,也是项目投资建设中需要特别重视的重要风险之一。为引导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行为,减少环境影响,早在2013年2月,中国商务部和环保部就印发了《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其中要求企业综合考虑项目投资运营和实施中的各类环境和社会风险,了解所在国环境标准和政策法规,通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尽职调查,开展污染物防治、借鉴国际组织和多边机构等环境标准和管理等,积极防范环境风险,保护所在国生态环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对于电力企业而言,电力投资建设对于当地大气、水环境、温室气体排放都有显著影响。为指导电力企业相关工作,需要研究和建立严格的“电力企业海外投资建设行业标准”,确保电力企业海外投资建设的“绿色化”并降低其投资风险。

第三,发展绿色金融指引电力绿色投资。电力投资一旦发生,具有锁定效应。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始电力建设的阶段,很重要从一开始就引导“低碳绿色”的电力投资方向。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在国内和国际上都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在国内,2016年,绿色债券发行量达到2300亿,成为全球最大的绿债市场在国际上,中国将“绿色金融”议题写入了2016年杭州G20会议的议题当中,推动了国际上共同发展绿色金融的共识。近期,中国绿金委与中国七个核心部门一起发布了《中国对外投资的环境风险管理倡议》, 其目的是降低金融机构环境风险。其中提出了若干项推进“绿色投资”的原则,在电力行业,特别是要引导和推动可再生能源投资,仍需在投资机制、投资标准、投资工具、风险保障、绿色指标体系等方面开展深入工作。

第四,通过能源互联实现资源更优配置。2015年9月26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倡议探讨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推动以清洁和绿色方式满足全球电力需求。全球能源互联网的重要路径是能源开发实施清洁替代和电能替代。清洁替代指的是以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电能替代,是清洁发电替代化石燃料煤油气。能源互联是实现资源更有配置的大势所趋,可以成为全球碳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2016年,中国成立了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正在着力推动相关工作。据了解,其近期的重点工作包括:加快开发中国北部、蒙古、俄罗斯清洁能源,向中国东部、韩国、日本送电,实现东北亚电力联网;加快推进南亚、东南亚电网建设和区域内电网互联,接受中国、中亚、西亚等地区的清洁能源,形成由中国、东北亚、东南亚、中亚、南亚和西亚六大电网组成的“1+5”联网格局 。同时,在东南亚,也在大力推动湄公河次区域互联互通。如果能够借助能源互联网,加强政治协商,更多的输送清洁电力,可以减少相关国家煤电建设需求,有效保护环境和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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