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良法善治”第二期:爱鸟周主题研讨会

2021年04月16日

图片by世纪客 

为迎接“爱鸟周”活动四十周年,由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共同主办的“野生动物保护良法善治”系列活动第二期研讨会于4月16日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顺利举行。本期研讨会围绕今年爱鸟周“爱鸟护鸟,万物和谐”的主题,邀请鸟类学者、检察官、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人与法学专家共同探讨野生鸟类保护的政策法规。参会者来自野生动物管理、司法和执法部门、科研机构、高校与公益组织等单位。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生态保护项目华宁主任主持并介绍了本期活动的主题与背景。她表示,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系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她希望本期活动能助力推动全社会守法、护鸟良好氛围的形成。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师范大学张正旺教授的发言介绍了中国野生鸟类保护的现状、挑战与展望。他强调,鸟类对环境变化敏感、海滨湿地丧失等因素加剧了鸟类受威胁的处境。他在发言中肯定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修订对鸟类保护的积极作用,并建议未来应通过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两种主要方式强化对鸟类的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杨建军检察官在发言中指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得到完善,得益于国家治理理念的变化和环境保护观念的更新。去年的新冠疫情推动社会达成了保护生态的共识,也成为普法的契机。他着重介绍了刑法中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内容的修订,并从健全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刑行衔接、落实新法律规定等角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刘昌景博士针对《刑法》第341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以天鹅和猎隼为例,分析总结了近年来危害珍贵濒危鸟类案件的作案方式和特点。她从管理和执法层面提供了对重点月份加强防控、对高毒农药限制销售,以及建立长期有效的侦查协作机制等对策建议,并鼓励鸟类保护的公众参与。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秦天宝所长对本次研讨进行了总结与点评。他表示,良法与善治密不可分,不仅要制定完善健全的法规政策,还要重视法规对野生动物犯罪的预防性作用。同时他强调,在野生动物保护中,要构建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参与,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支持的多方共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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