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煤电,实现能源安全和气候目标的“双赢”

2021-06-29 作者: 林明彻

本博客作者为气候与能源政策项目的项目官员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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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4月召开的领导人气候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首次提出中国将严控煤电项目并逐步削减煤炭消费,如何正确理解并落实“严控”成为了当下能源政策制定者和电力行业热议的话题。 

有专家提出:严控煤电项目,关键是控制煤电发电量,而不是控制装机。煤电装机事关中国的能源安全,“宁可备而不用”。另有专家担忧,增加煤电装机就有增加碳排放的风险。能源安全和气候目标,是否真的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呢?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与华北电力大学的最新研究(以下简称报告)表明,“十四五”期间将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既能保证电力供应安全,又能为我国实现“3060”双碳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据报告预测,在新基建和电能替代的驱动下,未来五年我国用电年均增速4%-5%,全社会用电量在2025年将达到9.2-9.6万亿千瓦时。不同于过去,在风电、光伏平价上网的今天,满足新增用电负荷将主要由新能源来完成。预计到“十四五”末,风电装机约4.3-5.3亿千瓦,光伏装机约4.5-6亿千瓦。在充分保障新能源消纳的情况下,11亿千瓦的煤电即可满足用电需求,煤电的平均利用小时数将降至4000-4200小时,煤电的角色将从“基荷”电源逐渐向调节型电源过渡,更多地发挥调峰等辅助服务功能;在较低的用电需求情景下,还可以暂时封存5000万千瓦煤电机组,以保障电力系统的供应能力,同时缓解煤电产能过剩问题。 

“十四五”将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之内,意味着与“十三五”基本持平。但这并不是说新增装机为零,而是指自然退役、淘汰和封存装机与新增装机大体相当,从而实现零增长。 

当然,为了实现煤电装机“十四五”期间零增长并逐渐退出,需要观念的革新和政策的支持。 

首先,能源政策制定者需要把碳排放目标作为煤电发展的强约束,及早确定煤电碳排放达峰路径和时间表,严防为满足短期的电力需求继续大上煤电,给中长期能源转型设置障碍。实际上,通过有效利用现有煤电产能,充分挖掘需求侧潜力,优化电网调度等措施即可应对短时尖峰电力供应短缺问题,继续新建大型煤电机组将造成投资浪费。 

其次,在确保全国煤电装机零增长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和发电企业可以根据区域发展定位来调整煤电布局:东部地区严控新建项目,并对低效机组进行封存;中部省市优化电力供应结构,只有在出现基荷电力不足趋势的情况下,才可适度新建煤电。 

第三,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煤电功能定位调整。主管部门应推动建立包含发电量、辅助服务、容量供给等服务在内的煤电角色评估机制。通过市场手段,确保高效机组获得经济发电小时数,调峰机组得到符合市场规则的经济效益。引导发用电资源响应市场波动,释放有效投资信号,引入更多高效的灵活性辅助服务产品,完善容量机制。国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蒋莉萍强调,未来的电力系统是多元化、多主体、多技术的协同系统,市场化是关键的解决方案。 

面向2060年碳中和目标,煤电必然要逐渐退出。在转型过渡期内,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应围绕建立更加清洁高效电力系统的目标形成良性博弈,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清洁、更稳定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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