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良法善治”第四期:新书发布与研讨

2021年07月26日

 

7月26日,《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与司法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在“野生动物保护良法善治系列论坛”第四期活动上发布,该书的主编还在活动上探讨了案例如何推动野生动物执法与司法。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的指导下,《典型案例》一书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和国家林草局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研究所合作完成。该书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是近年来国内比较权威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与司法案例汇编与研究类型的书籍。

 《典型案例》采用了科学的案例分析技术体系,从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数据库、北大法宝的司法案例数据库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情报中心网站的经典判例库中精选了31个案例,从基本案情、裁判结果、案件争议点等角度,结合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对案例进行了研究和深入分析,为需要掌握野生动物犯罪情况与案件争点的执法司法人员提供指南性参考。该书的作者团队由来自高校、犯罪学研究机构、检察院、法院与野生动物保护公益组织的专家组成。

 《典型案例》 通过象牙等制品走私一案(第一章案例6)说明打击野生动物走私犯罪需要跨国执法司法通力合作。在此案中,被告人以贸易考察的名义组团赴尼日利亚,并向考察团成员售卖象牙等制品,协助和安排装有象牙等制品的行李箱托运回国。该案说明情报主导的执法,以及积极主张刑事司法管辖权和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对跨国犯罪能产生良好的打击效果。 

《典型案例》介绍和讨论了新的责任主体或责任承担方式。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第二章案例1)一案中,被告人在禁渔期、禁渔区进行非法捕捞,影响海洋生物休养繁殖,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法院根据海洋渔业技术指导站出具的意见判决被告以增殖放流中国对虾的方式来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是修复性司法理念在惩治环境犯罪中的实际应用。法院将上述修复方案在《连云港日报》、本院及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开拓了环境资源案件中公众参与的新方式,有利于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修复方案,也有利于增强相关裁判的公众可接受性 。 

此外,《典型案例》也分析了在野生动物执法与司法中存在适用规则模糊、冲突或空白的情况,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衔接问题提出了建议。我国刑法规定了走私珍贵动物罪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两个罪名,但是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动物制品的界定并不清楚。 

在执法和司法实践中,虽然野生动物犯罪案件数量占比不大,但对工作人员有较高的专业知识要求。《典型案例》中的这些案例既是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司法的成果,同时还具有指导和规范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司法实践、促进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政策研究、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的教育公众功能。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强调,学习和了解野生动物保护典型案例有助于实现野生动物保护司法的价值目标,包括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利用和经营管理秩序以及司法公平正义。近年来,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力度逐渐加大,法律法规也在修订中趋于完善。《典型案例》的出版将为法规的进一步完善与从业者能力建设提供参考与帮助。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张洁清表示,《典型案例》是我们的研究成果,我们很高兴与来自野生动物管理、执法与司法的专家和学者及社会团体一起努力,从各自关注和擅长的领域建言献策。我们由衷的希望这一课题成果也能助力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与政策的完善。 

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中国项目主任王爱民表示,保护野生动物,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贸易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我们希望《典型案例》的出版能帮助国际社会了解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为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司法经验的国际交流贡献力量。 

相关报道请点击中国环境报中国科学报人民政协报。 

×